发布机构: 昆山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1-01-25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庆祝建党100周年,展示近年来昆山群众文艺创作成果,进一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使之成为与全国、省市群众文艺政府最高奖“群星奖”、“五星工程奖”“繁星奖”相接轨的重要群文活动,为昆山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标杆城市”做出贡献,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三届昆山市群众文艺“琼花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指导单位:
中共昆山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
昆山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
昆山市文化馆
昆山市群众文化学会
协办单位:
各区镇社会事业局文体科
各城市管理办事处社会事业科
二、评奖项目
(一)作品类。由群众文化工作者和文艺爱好者创作和表演的音乐(含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小戏、小品)、曲艺、美术、书法、摄影作品。
(二)“琼花之星”。有突出贡献的群众文化工作者或服务者。
三、评奖要求
(一)作品类
1.参评作品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重点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两大主题,讲好昆山故事。提倡现实题材创作。
2.作品突出群众文艺特色,坚持源自群众原创,讴歌真善美,传递正能量,适合基层演出和交流推广。主题鲜明,生动质朴,表现手法创新,形式丰富多样,富有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注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的统一。
3.本届参评作品应是近两年以来新创的,经加工修改质量有大幅提高的上届“琼花奖”舞台类入围作品,经专家评议后方可参加终评。
4.音乐作品声乐、器乐类时间长度不超过8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16人。
5.舞蹈作品时间长度不超过8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24人。
6.戏剧作品中演出时间不超过15分钟,演出人数均不超过12人(含乐队人数)。
7.曲艺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12人(含乐队人数)。
8.美术、书法作品每人限报一件。尺寸要求:美术作品国画尺寸4尺(138x69cm)整张以内,其他画种外框最长边不超过138cm;书法作品装裱后尺寸6尺整张以内。摄影作品只收电子文件,每人限报3件,每件可以是单幅或组照,组照每件由4-6幅组成,每张照片大小在5M以上(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JPG格式)。以上作品背面或电子文件名须标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年龄、报送单位、邮编、联系电话等。
(二)“琼花之星”
长期服务于基层特别是农村、社区公共文化领域,在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辅导、民间文艺的创作推广、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发扬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群众文化工作者或服务者。已获得过上一届“琼花之星”称号的不再参评。
四、评奖程序
(一)筹备阶段(1月-3月)
进行前期宣传,广泛发动。各地积极组织创作。
(二)初评阶段(4月)
各区镇社会事业局文体科、各城市管理办事处社会事业科负责本辖区的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类,以及美术、书法、摄影参评作品的征集、初评选拔和申报,并将推荐作品的资料报送至昆山市文化馆,同时负责申报作品的表演者和作者的参赛资格审查。
全市各部委办局负责本系统内的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类,以及美术、书法、摄影参评作品的征集、初评选拔和申报,并将推荐作品的资料报送至昆山市文化馆,同时负责申报作品的表演者和作者的参赛资格审查。
(三)终评阶段(5月下旬)
1.举办开幕式暨音乐、舞蹈现场决赛和戏剧、曲艺类现场决赛。
2.组织入围终评的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并评出最终获奖作品。
3.“琼花之星”直接通过申报材料进行成果评审,评出各奖项。
4.根据作品报送情况和专家评选结果,最终确定“琼花奖”和入围作品若干。
(四)公示阶段(5月下旬~6月上旬)
将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现场决赛作品和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最终获奖作品进行公示。
(五)优秀节目展演(展览)(6月下旬)
举行第三届昆山市群众文艺“琼花奖”颁奖仪式暨优秀作品展演(展览)。
五、参赛资格
1.参赛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的表演者和美术、书法、摄影作品的作者须是本市常住人员(以2021年4月15日之前办理的在昆居住证、工作单位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为准),若有违规,一票否决。
2.市区与区镇间,或区镇与区镇间可以进行演员协调使用,区镇、办事处选送节目本区域参与演员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3.每个演员参加集体节目表演不超过2个,非集体节目表演(人数不超过4人)只能参加1个。参赛演员在同一门类表演类作品中只能有一次进入决赛的资格。
4.已获得过上一届昆山市“琼花奖”、苏州市“繁星奖”、省“五星工程奖”和国家“群星奖”的作品不再参评。
5.同一作品不得通过不同渠道、更改名称等方式重复申报。
六、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音乐、舞蹈类和戏剧、曲艺类参赛节目报送《第三届昆山市群众文艺“琼花奖”参赛舞台类作品推荐表》,并提供电子稿。
2.美术、书法、摄影参赛作品报送《第三届昆山市群众文艺“琼花奖”参赛美术、书法、摄影作品推荐表》,并提供电子稿。
3.“琼花之星”参评需报送《第三届昆山市群众文艺“琼花奖”参评“琼花之星”推荐表》和相关辅助证明材料。
(二)报送时间、地点
1.音乐、舞蹈类、戏剧、曲艺类参评作品和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4月15日。
美术、书法、摄影类作品报送时间:3月29日~31日。汇总表电子档于3月25日之前报送至362872711@qq.com
2.报送地点和联系人:
(1)音乐、舞蹈类、戏剧、曲艺类联系人:昆山市文化馆创作中心周蓓联系电话:55238145邮箱:775815581@qq.com
(2)美术、书法、摄影类联系人:昆山市文化馆美摄部孔庆忠联系电话:5757383718914723931咨询电话:13405201198邮箱:362872711@qq.com
(3)“琼花之星”联系人:昆山市文体广旅局文化艺术科戴晨亮联系电话:15651875795邮箱:601112203@qq.com
(三)报送数量
1.各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按照类别报送音乐、舞蹈类1件,戏剧、曲艺类1件;美术作品5~10幅、书法作品8~12幅、摄影作品10~15件;推荐“琼花之星”1人。
2.各部委办局可择优报送音乐、舞蹈类或戏剧、曲艺类作品1件;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各1~2件。
3.作品需通过各区镇文体站、城市管理办事处、部委办局统一报送。
七、工作要求
1.各区镇、各城市管理办事处及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抓好作品创作和加工提高,把比赛与惠民演出有机结合,增强互动性,力求在活动中取得好成绩。
2.加大宣传报道工作力度,扩大活动影响,鼓励和吸引全市群众广泛参与。
(此件公开发布)
1.第三届昆山市群众文艺“琼花奖”参赛舞台类作品
推荐表
2.第三届昆山市群众文艺“琼花奖”参赛美术、书法、
摄影作品推荐表
3.第三届昆山市群众文艺“琼花奖”参评“琼花之星”
推荐表
4.第三届昆山市群众文艺“琼花奖”参赛舞台类作品
推荐汇总表
5.第三届昆山市群众文艺“琼花奖”参赛美术、书法、
摄影作品推荐汇总表
昆山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1月25日
© 2017-2022 zhengsoso.com 版权所有 沪ICP备17032387号-1 上海立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