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昆山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01-05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店招标牌管理、美化城市空间,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激发沿街商户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结合昆山实际,特制定店招标牌“微改造”奖补引导暂行办法。
二、奖补引导适用范围
1. 中心城区范围内已由相关部门统一实施店招标牌改造路段(含市政府各部门、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周市镇及各城市管理办事处组织实施的统一改造项目),且项目已完成改造满5年以上并列入当年度市财政预算的。
2. 奖补对象为私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公共机构不予奖补。
3. 经专业检测机构鉴定存在安全隐患需要整体拆除重建的,不符合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等规定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并且已经完成重建和改造的。
三、奖补引导资金申请程序
1. 由各城市管理办事处对所辖范围内店招设施进行排查、汇总,建立路段数据库。
2. 由原改造单位开展店招标牌安全性能检测,检测结果由各城市管理办事处汇总报备。
3. 各城市管理办事处梳理审核符合奖补引导条件的店招标牌,报市城管局确认后,由各辖区城管中队送达《“微改造”通知书》。
4. 店招标牌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收到《“微改造”通知书》后,按行政许可流程拟定并报批改造方案,审批同意后进行改造施工。
5. 完成改造经验收合格后,店招标牌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按规定向属地城市管理办事处申报奖补引导资金。
6. 各城市管理办事处受理申报材料,审核并填报审核意见表、申请汇总表,连同申请材料报送市城管局。
四、奖补金额标准
完成进度 | 奖补标准(元/开间) |
接到通知单2个月以内完成的 | 3000 |
接到通知单3个月以内完成的 | 2000 |
接到通知单6个月以内完成的 | 1600 |
接到通知单超过6个月未完成的 | 无 |
五、实施时间
《昆山市店招标牌 “微改造” 奖补引导暂行办法》自2020年6月22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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