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20-12-18
一、制定目的
为表彰和鼓励对昆山经济社会发展、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士,规范昆山市荣誉市民“琼花奖”和昆山之友“并蒂莲奖”授予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昆山市荣誉市民“琼花奖”和昆山之友“并蒂莲奖”评选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二、制定背景和必要性
荣誉市民和昆山之友评选工作分别始于1995年和1998年,多年以来,荣誉市民和昆山之友秉承“开放、融合、创新、卓越”的昆山城市精神,自强不息、艰苦创业,既成就了自身事业,也为昆山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通过走访荣誉市民代表、组织召开荣誉市民座谈会,收集的意见和建议集中在落实优化待遇,同时近年来,省、苏州相继针对荣誉市民的评选工作出台新的政策规定,为更好的有效衔接上级政策,进一步做好我市荣誉市民和昆山之友评选工作,提升获评者的获得感、尊荣感,激发更多的人士为昆山经济社会发展、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作出贡献,对《暂行办法》进行修订是十分必要的。
三、主要内容
《暂行办法》共十四条,分别从荣誉等级变更、适用对象、评选条件、流程、调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优化待遇等方面作出了修订完善,与原《暂行办法》相比,具体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荣誉等级变更。将昆山市荣誉市民“琼花奖”变为最高荣誉,将昆山之友“并蒂莲奖”变为次高荣誉。
2. 适用对象。昆山市荣誉市民适用对象改为“在本市工作或交往3年以上的外籍人士”;取消昆山之友适用对象评定时间限制。
3. 评选条件、流程。荣誉市民“琼花奖”侧重“突出贡献”以及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曾被评为昆山之友“并蒂莲奖”的外籍人士。昆山之友“并蒂莲奖”侧重“较大贡献”以及取得的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明确流程由推荐、初审、审核和授予称号组成。
4. 调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随着昆山市机构改革的推进,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名称和职能有所调整,此次修订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作出相应调整,并增加科创办、宣传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转型办、工商联5个部门。
5. 优化待遇。根据新形势和新变化,在原有待遇基础上做了优化和完善,共涉及子女教育、在昆就医、出行交通、市内游览等多个方面,进一步增强获评者的认同感、荣誉感和归属感。
四、实施时间
《暂行办法》自2020年11月12日起施行。
© 2017-2022 zhengsoso.com 版权所有 沪ICP备17032387号-1 上海立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