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度苏州市优秀新兴业态文化创意企业并对已获认定企业进行考核评估的通知

发布机构: 昆山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0-09-08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州市优秀新兴业态文化创意企业奖励办法》(苏文规字〔2018〕1号),现就申报2020年度苏州市优秀新兴业态文化创意企业并对已获认定企业进行考核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苏州市优秀新兴业态文化创意企业申报

2020年度苏州市优秀新兴业态文化创意企业(以下简称:新兴文创企业)主要指科技创新类文化创意企业,是利用互联网、数字化技术等现代高科技术,以文化创意创新为核心,从事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生产与服务,具有较强成长性、创新性和示范性的文化创意企业法人实体。

(一)申报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申报科技创新类的优秀新兴文创企业:

(1)注册成立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生产经营和服务;

(2)从事主导产品的开发、生产、服务属于《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国统字〔2018〕43号)明确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

(3)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年纳税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速不低于15%(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速达20%以上的,其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及纳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上年度有出口结汇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评选优先;

(4)在文化创意产品生产经营和服务某一方面具有创新性、示范性,有自主品牌并在行业内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产生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5)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专利、著作权)并掌握核心技术。

为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丰富文旅产品供给,繁荣文旅新经济,鼓励文旅融合方面创新引领的企业进行申报,申报条件参照《苏州市优秀新兴业态文化创意企业奖励办法》执行。

(二)申报材料

1.《苏州市优秀新兴业态文化创意企业奖励申报表》(附件1);

2.有关文件资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近三年的年度审计报告;

(3)税务部门出具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5)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社会法人信用审查结果》;

(6)出口结汇证明等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同时进行网上填报和书面申报。

(1)网上申报:登陆平台进行注册后申报,端口地址:http://www.whcy.suzhou.com.cn

(2)书面申报:做好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综合产业科。

申报工作请于9月18日前完成。

二、对已获认定企业进行考核评估

已获得苏州市优秀新兴文创企业认定并奖励的企业请于9月18日前,填写《苏州市优秀新兴业态文化创意企业绩效表》(附件2),附本企业2019年度审计报告一并报送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综合产业科进行审核。

联系人:薛承平;联系电话:55210363。

附件:1.苏州市优秀新兴业态文化创意企业奖励申报表昆文体广旅〔2020〕62号附件1:苏州市优秀新兴业态文化创意企业奖励申报表

2.苏州市优秀新兴业态文化创意企业绩效表昆文体广旅〔2020〕62号附件2:苏州市优秀新兴业态文化创意企业绩效表

(此件公开发布)


昆山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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