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吴江区)的通知

发布机构: 苏州市吴江区科学技术局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1-03-30

吴江开发区、汾湖高新区(黎里镇)、吴江高新区(盛泽镇)科技局,东太湖度假区(太湖新城)经发局,七都镇、桃源镇、震泽镇、平望镇科技办,各相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苏高企协〔2021〕2号、苏高企协〔2021〕3号和苏高企协〔2021〕4号文件精神,为扶持和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进一步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技术升级,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依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制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请、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协调小组组织专家评审、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与备案,我区共444家企业被认定为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其中第一批278家,第二批132家,第三批34家,发证日期为2020年12月2日。有效期均为三年。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将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希望被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加大推进企业的体制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进一步加大研究开发力度,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保持快速健康的发展态势,为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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