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区级相关奖励经费的通知

发布机构: 吴江区科技局 发布日期:2021-03-30

吴江开发区、汾湖高新区(黎里镇)、吴江高新区(盛泽镇)科技局和财政局,东太湖度假区(太湖新城)经发局和财政局,七都镇、桃源镇、震泽镇、平望镇科技办和财政分局,各相关单位:

为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扶持力度,根据吴发〔2021〕2号《苏州市吴江区高质量发展产业政策的若干实施意见(修订)》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相关奖励经费下达给你们。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324家,每家奖励经费15万元,共4860万元;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120家,每家奖励经费10万元,共1200万元;高企培育奖励(上级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高企获受理)企业1家,奖励经费5万元(补发)。相应增列你们单位“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2060499)预算支出指标。各区镇要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管理,确保科技经费专款专用,合理安排。



 苏州市吴江区科学技术局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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