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姑苏区教体文旅委 发布日期:2020-07-28
为有效保护传承我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根据《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姑苏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的精神,姑苏区开展了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经相关街道初审申报、区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了18名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5个工作日,自即日起至2020年8月12日止。相关投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来函方式提出,来函请使用实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并及时反馈。
联系地址:姑苏区平川路510号
邮政编码:215000
联系人:唐振仪; 联系电话:68728017。
附件:姑苏区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
2020年7月28日
姑苏区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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