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科创局 发布日期:2020-12-04
【信息时间: 2020-12-04 10:47 阅读次数:122 信息来源: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科技创新局】 【打印】 【关闭】 |
为贯彻落实《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打造科技资源支撑型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高新科〔2020〕10号)精神,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科创局组织了2020年度科技资源支撑型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第二笔专项资金拟支持情况报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0年12月4日起至12月10日止,为期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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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科创局 2020年1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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