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科技创新局 发布日期:2020-05-18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苏科技规〔2017〕38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服务贸易类)〉增补入江苏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认定范围的通知》(苏科高发〔2018〕195号,以下简称《增补通知》)和《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通知》(苏科高发〔2020〕138号,以下简称《省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区2020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在苏州高新区注册的法人企业。
2.至2020年底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资格有效期满的苏州高新区内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二、申报时间
苏州市科技局集中受理各市、区科技局报送的2020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苏州高新区受理企业报送的相关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7日17:00。
三、申报程序
1.企业按照《省通知》要求,完成网上注册、登录,填写并提交《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复核)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企业按照《省通知》要求,将纸质申报材料(签字、盖章)一式四份、申报材料数据光盘一并报送至苏州高新区科技创新局(科普路58号科技大厦15楼)1508室。企业需认真检查纸质申报材料,确保签字盖章齐全、清晰完整且与数据光盘中的内容一致。
项目全面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企业作为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主体责任并作出信用承诺,《申请表》经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方可报送。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评审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科技创新局 成果处
顾苏溢 68751565
地址:苏州高新区科普路58号科技大厦15楼1508室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通知》(苏科高发〔2020〕138号)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科技创新局
2020年5月18日
附件: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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