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04-29
各相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做好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 行动工作的通知》(苏工信节能〔2019〕286 号)、《关于印发“百千万”行动重点用能单位双控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工信节能〔2019〕372 号),及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委员会文件《苏州工业园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耗低碳发展目标责任考核方案》(苏园经〔2016〕3号)的要求,结合园区实际情况,现按照《江苏省“百千万”行动重点用能单位双控目标责任考核及苏州工业园区重点用能单位绿色发展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对江苏省百千万企业、园区重点用能单位开展2019年度相关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列入江苏省“百千万”行动企业、2019年度年耗能超过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企业(具体单位名单见附件)。
二、评价时间
2020年4月28日至5月20日
三、考核程序
企业开展自评并将评分表和自评报告于5月14日后提交至企业服务中心网站
四、具体要求
请对照评分标准,开展自评工作,并编制相应的自评报告。请在自评报告中提供每项得分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视为不得分。
评价方案及评分标准将邮件发送给上述企业设施经理或厂务,请注意查收。
联系方式:lj2@sipac.gov.cn 66681034。
lixinying@sipac.gov.cn 13915543620
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委员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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