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松江区新引进项目工业固定资产投资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机构: 松江区经委 发布日期:2019-08-14

各街镇、开发区:

为支持引进先进制造企业,推动我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松江区关于加快G60科创走廊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沪松府规〔2018〕10号)的部署和要求,从2019年8月19日起开展 2019年松江区新引进项目工业固定资产投资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条件

申请专项资金支持的松江区新引进项目工业固定资产投资专项资金项目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属于本区重点扶持的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于工业互联网的智能制造、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智能安防、新能源、新材料),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和达产时土地产出率均须达到《上海市产业用地指南》对应行业用地推荐值的110%以上,税收产出率不低于80万元/亩。

(二)工业固定资产投资一亿元以上,且必须纳入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三)取得土地的项目,必须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竣工验收。

(四)项目已开工,且截至2019年7月30日该项目已完成工程进度40%以上(纳统数据超过项目备案总投资的40%)。

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国家、市、区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专项支持资金不再予以支持。

二、申报流程

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项目主体单位,可登陆

           
           
           
           

附件:附件:松江区新引进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参考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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