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上海市松江区经济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02-26
各有关单位: 根据《松江区关于加快G60科创走廊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沪松府规【2018】10号)及《松江区认定工业设计中心项目的专项支持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现就组织申报2020年度松江区工业设计中心项目奖励资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条件 (一)在本区依法登记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经济效益良好,具有较好发展前景,无违规违法经营记录。 二、项目申报条件 获得市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企业。 三、支持标准 对经认定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给予60万元一次性资助;对经认定的上海市工业设计中心,给予40万元一次性资助。 四、申报材料。 1.《松江区工业设计中心项目专项资金申报表》; 2.市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认定证书或批复认定文件(复印件); 3.工业设计中心所属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申报流程 (一)材料上报。常年申报,申报企业登陆“松江区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服务平台”,填报企业基本信息、申报项目信息及其他材料,并按要求将纸质申请材料报所在街镇、开发区。由街镇、开发区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确保申报项目和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纸质材料经所属街镇、开发区盖章后上报区经委服务业促进科(一式两份),逾期不予受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区经委服务业促进科 联系人:郭小龙 37737131 联系地址:松江区人民北路3456号2号楼807室
上海市松江区经济委员会 2020年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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