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上海市松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 发布日期:2025-04-28
为贯彻落实《松江区关于加快智算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2025年松江区算力券申领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算力需求方,使用符合要求的算力供给方提供的公共算力服务(包括计算、存储以及为适配算力使用提供的技术支撑服务)。申领单位应诚信状况良好,无重大失信行为记录。
二、支持标准
算力需求方购买或租用符合要求的算力供给方提供的算力服务,经评审认定,最高可按照2024年10月1日-2025年3月31日实际发生算力服务支出的三分之一,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算力券。
三、集中申领时间
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16日(截至16:00)。
四、申领流程
(一)算力券申领
算力券由符合要求的算力供给方为其服务的算力需求方统一申领。算力供给方登录松江区产业发展资金服务平台(https://zwdt.sh.gov.cn/qykj/shell_oc_sj/developmentFunds)进行线上申请。汇总提供如下申报材料:
1.算力券申领表(算力需求方填报)(附件1);
2.算力券申领汇总表(算力供给方填报)(附件2);
3.2024年10月1日-2025年3月31日算力需求方实际发生算力服务支出的有效证明材料(算力服务合同及执行明细、发票等);
4.算力供需双方上一年度审计报告(由第三方机构出具,报告必须带二维码)或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二)算力券认定发放
算力供给方参加统一组织的评审认定,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评审认定通过的,按照总量控制原则统一给予算力券额度(自认定发放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过期失效)。
五、其他相关要求
(一)各算力供给方所提供算力服务价格应符合市场公允价格,不得因企业使用算力券支付而对其区别报价。
(二)算力需求方不得与算力供给方存在关联关系。算力券不可交易,不可赠送,使用权不可分割或继承,仅限申请单位自身使用。
(三)算力需求方和算力供给方应严格按照规定申领、使用和兑现算力券,并自觉接受业务管理部门相关的监督检查。对在算力券申请、兑现过程中通过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违法违规手段,恶意骗取财政资金的,将依法依规追回算力券及已兑现资金,取消后续申领使用资格,且2年内不可申报松江区各类产业项目,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四)算力券的相关使用和兑现根据松江区算力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具体流程后续另行通知。
联系人:杨老师 67839289 刘老师 37735715
附件:1.算力券申领表
2.算力券申领汇总表
上海市松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松江区数据局
2025年4月2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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