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浦东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数字化诊断)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4-10-29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指南》、《浦东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浦府办〔20244号)、《浦东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资金管理办法》(浦科经委〔202428号)等相关文件,我委组织实施2024年度浦东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数字化诊断)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浦东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诊断服务商。

二、申报渠道

浦东新区科经委受理申报并进行审核。

三、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数字化诊断服务商为浦东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开展数字化诊断,摸清企业数字化转型现状、难点痛点和发展需求,形成企业数字化诊断报告(一企一报告),对数字化服务商按3万元/家的标准给予补贴。

四、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诊断服务的企业须为已通过浦东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edtsp.com)备案的试点企业。

2.申报单位须在2024118日前,在浦东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上完成服务企业的数字化诊断流程。

五、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需登录浦东新区财政投入专项综合服务平台(https://czkjzx.pudong.gov.cn/web)在线申报并按要求提交相关附件材料。网上申报的受理时间为20241029日至202411817时。临近截止时间系统拥堵,建议尽早提交,过期不予受理。

六、申报材料

1.浦东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诊断项目申请表(附件1);

2.浦东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诊断项目申报书(附件2);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4.承诺书(附件3);

5.其他佐证性材料。

七、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易老师:  13801748442

江老师:  021-68811130

申报平台技术支持: 云老师:20231082-891

试点企业备案平台技术支持:牛老师:13521798129

 

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20241029

 

 

附件1

浦东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

数字化诊断项目申请表

(一)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代表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注册资金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服务的细分行业

生物医药  □高端装备零部件  电子信息设备

企业性质

国有  民营  □外资  □混合所有制  其他

人员数量

(缴纳社保人数)

经营情况(万元)

内容

2021

2022

2023

营业收入




利润




人均营业收入




企业简介


(二)服务企业信息

序号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所属管理局、镇

细分行业

数字化水平等级

1






2






...






法人代表郑重声明如下:

1、本人对我单位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2、本人保证提交的所有副本资料和复印件均与正本和原件一致;

3、若有违反诚信、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承诺退回全部资助款项,并作为企业不良信用依据加以记录。本单位愿意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公司盖章:

日期:        

第三方意见:

新区科经委意见:












 

 

附件2

 

浦东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

数字化诊断项目申报书 

 

申报单位:

(加盖公章)

填报日期:


 

 

 

 

 

 

 

 

浦东新区科技与经济委员会编制

202410

 

一、 数字化诊断开展情况

1.      数字化诊断工作内容

(服务机构参与或开展宣贯培训、供需对接、现场调研等活动的情况)

2.      诊断流程与报告编制方法

(服务机构开展诊断的形式与方法、编制报告的情况)

二、 数字化诊断工作总结

1.      取得的主要成果

(服务机构诊断成果及经验总结)

2.      发现的数字化转型瓶颈与难点

(企业数字化转型瓶颈与难点,以及行业共性和个性化需求)

3.      诊断后的预期成效

(预计取得的成效)

三、 下一步工作计划

 

 

 

附件3

 

承诺书

 

浦东新区科经委、浦东新区财政局:

一、我单位申报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都是真实、完整、有效的,愿意接受政府对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及审计审查;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退还已拨付的资金,诚信情况记录纳入浦东新区信用评价体系。

二、我单位不会以任何形式干预后续进行的项目审查、评审和确定工作。

三、我单位本次申报项目从未获得国家和浦东新区各级财政资金资助,如重复享受,愿承担相应责任并退还已拨付的资金。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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