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嘉定科技 发布日期:2024-04-01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嘉定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管理办法》(嘉科合规〔2023〕2号),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申报指南。
注册和纳税在本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良好的高新技术企业。 对2023年新认定(含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资金奖励,对2023年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张江嘉定园范围内的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资助,按照张江专项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 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按照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火炬统计调查工作要求开展年度统计工作。 2. 当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近六年未被认定,2023年申请认定并纳入2023年备案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公告的企业。(近六年未被认定是指2018年至今未被认定) 3. 当年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从外省或者外区迁入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且注册和纳税都已迁入嘉定区。外省迁入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需获得市认定办出具的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外区迁入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需在“一网通办”完成区间迁移申请。 4. 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2018-2020年被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023年参与重新认定的企业。 申请企业登录上海嘉定科技企业服务平台(http://218.202.254.207:8088/Jdqyk/login/entrance/loginentrance),按照操作说明填报相关信息; 打印《嘉定区高新技术企业资助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所在街镇(街镇科技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2); 各企业申报表提交街镇时间为4月20日-4月30日; 街镇提交区科委截至时间为5月10日。 区科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召开区高企审核工作小组会议,经上海嘉定科技频道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资金资助。 技术支持电话:18862937656; 业务咨询电话:69989297(区科委创新服务科)。
一、高新技术企业:69989297(创新服务科) 二、张江嘉定园:69989429(科技产业科) 三、加计扣除、技术合同登记:69989915(综合管理科) 四、外专人才:69989898(产学研科) 五、协会(学会)、科学普及:69989094(科普科) 六、信息化工作:69989389(信息化科) 七、科技金融业务:59926356(科创服务中心) 八、其他:69989783(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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