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奉贤区经委 发布日期:2023-06-15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22〕8号)要求,现就2023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条件标准 ❶ 应在上海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❷ 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❸ 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❹ 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
2 组织实施 企业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以下简称“服务云”)进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申报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后,在线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23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并报送至奉贤区经委企业服务中心。 http://www.ssme.sh.gov.cn 纸质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企业所在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评价标准,对企业申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审核通过的向市经济信息化委推荐。 未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须同时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 https://sheitc.sh.gov.cn/ywl/20230614/b6a1b49f34104f0180b765e75af0fabb.html
3 工作要求 ❶ 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加大宣贯力度,确保企业了解掌握申报要求,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❷ 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条件标准,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质量。 ❸ 时间要求: 各企业于 7月3日前 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进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 http://www.ssme.sh.gov.cn 申报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后,在线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23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一份(无需佐证材料),并于 7月7日前 报送至奉贤区经委企业服务中心。 申请表的纸质材料左侧用两个订书钉装订,须签章(封面、骑缝、真实性说明处盖公章,真实性说明处法人签字)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 一家企业原则上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 ❹ 经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如仅发生名称变更,不涉及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可于 7月7日前 ,向奉贤区经委企业服务中心提出简单更名申请,填写《优质中小企业简单更名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须签章齐全。
4 联系方式 唐老师 王老师 67156715 37565721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南亭公路1号 房地大厦308室
5 附件 ❶ 2023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含佐证材料清单) ❷ 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模板) ❸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标准 ❹ 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
© 2017-2022 zhengsoso.com 版权所有 沪ICP备17032387号-1 上海立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