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奉贤区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10-26
各镇、开发区、区属集团公司,各经济园区、相关企事业单位:
2018年是落实“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奉贤文化创意产业将围绕《上海市奉贤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上海市奉贤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落实“奉贤美奉贤强”战略目标,聚焦重点园区,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为持续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提供重要支撑。
根据《上海市奉贤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市奉贤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管理办法(试行)》,为充分发挥文化创意园区和企业的集聚、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区文创办将开展奉贤区重点文化创意园区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奉贤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聚焦重点文化创意园区。文化创意产业类别分为媒体业、艺术业、工业设计业、时尚产业、建筑设计业、网络信息业、软件业、咨询服务业、广告会展业、休闲娱乐业十类。十类产业所涉相关行业参考如下:媒体业(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艺术业(文艺创作、演艺、电影、动漫、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利用、艺术品展示及拍卖)、工业设计业(机械及装备设计、消费品设计)、时尚产业(服装服饰、日用化学品、黄金珠宝首饰、家居用品、时尚数码消费品、工艺美术)、建筑设计业(城市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室内装饰设计、工程勘察设计)、网络信息业(网络游戏、网络视听、数字出版、面向重点行业的信息服务业)、软件业(基础软件、工业软件、行业应用软件)、咨询服务业(智库建设、商务咨询、科技咨询、社会科学咨询)、广告会展业(广告、会展)、休闲娱乐业(文化娱乐、旅游休闲、休闲健身)。鼓励文化创意园区和企业加大投入,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辐射带动示范作用,共同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二、申报条件及评审标准
1.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当是工商部门登记的企业法人。
(2)申报单位应为园区的实际运营和管理单位。
(3)申报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无不良信用记录。
2.评审标准
(1)有完整的园区建设和发展规划,符合本区总体规划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建筑、消防、安全、节能、环保、卫生、历史建筑保护等应符合相关规定,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2)园区建筑面积一般在8000平方米以上;园区内的商业配套服务设施面积原则上不超过园区总建筑面积的10%;园区完成建设改造,入驻率(楼宇已用面积占整个楼宇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 70%以上、属地注册率(楼宇在奉注册企业占入住企业数量的比例)达到 85%以上、属地纳税率(楼宇在奉有税收产出企业占入住企业数量的比例)达到50%以上。特色明显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认定标准可适当放宽。
(3)有鲜明的产业特色和定位,产业门类符合本区文化创意产业规划重点发展领域;拥有一个或若干个主导产业门类,从事主导产业门类的企业应占园区入驻企业总数(不包括园区内的商业配套服务企业)的65%以上。
(4)有合理规范的管理机构和运营机制,能够有效组织开展园区的建设、招商、运营管理以及相关统计工作;有较完善的公共服务支撑体系,能够为园区内企业提供相关公共服务;园区房屋租赁应由园区运营管理机构负责,房屋租赁应符合园区产业功能要求,并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5)对取得上级认定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或者经认定的区内重点或优先发展的文化创意园区,如相关配套设施尚不尽完备的,可采取先认定后完善的方式处理。
3.评分要点
序号 | 评分要点 | 总分 |
1 | 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发展政策要求。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生产意识强,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安全生产等事故,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 | 20 |
2 | 符合我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方向,主导产业明晰,核心竞争力明显。 | 20 |
3 | 有良好的管理运营制度,在配套服务、人才培训、公共平台建设、产城融合等服务体系建设上有创新有成效。 | 20 |
4 | 引进知名企业、重点项目、领军人才,形成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20 |
5 | 成长性突出,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社会影响力大,园区有近期和远期发展规划,发展路径明确。 | 20 |
从发展导向、经济效益、社会责任、管理运营、公共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对评估分值80分以上(含80分)的申报单位予以重点园区认定。
三、申报材料
1.文化创意重点园区申请表(一式三份);
下载地址:http://www.fengxian.gov.cn/shfx/whcycy/068001/
2. 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三份);
3.会(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单位上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4.若申报企业是园区业主,应提供园区房地产权证(复印件);若申报企业为园区运营管理者,应提供与园区业主签订的经营合同(复印件)(如租赁合同等)和园区业主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5.园区入驻企业清单及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
上述复印件材料均需加盖材料提供单位的公章。同时需报送申请表电子文档至邮箱:wcbjhx@163.com。
四、申报程序
1.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由企事业单位按申请要求提供相应申请材料报推荐单位,推荐单位为企业注册所在镇、开发区、区属集团公司。
2.推荐单位对申请单位的申请资格、申请材料等进行初审,出具推荐意见。
3.区文创办统一受理专项资金申请,负责程序性审查,并可组织专家或项目调研组进行评估、评审。专家或项目调研组对申报内容进行客观评估和评审,出具评估、评审意见。区文创办会同相关部门根据评估评审意见,择优确定支持项目后报区文创领导小组,认定结果经区文创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五、受理方式
1.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11月06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书面材料按时递交为申报有效。
2.受理地点
奉贤区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南桥镇南奉公路9501号3号楼212室文创办),书面材料需现场递交,过期不予受理,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
3.联系电话 021-57502579
奉贤区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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