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上海市长宁区生态环境局等 发布日期:2019-07-31
为进一步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本市中小锅炉提标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33号)和《关于做好上海市中小锅炉提标改造专项资金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沪经信节〔2019〕2号)》的相关要求,加快推进我区中小燃油燃气锅炉的提标改造,我区生态环境局、商务委、发展改革委和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长宁区中小锅炉提标改造专项资金申报和审核的通知》(长环保发〔2019〕33号)。
我区严格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的申报和初审工作,截至2019年7月,已完成本年度中小燃油燃气锅炉提标改造专项支持资金的项目申报和区级审核工作,其中,符合申报条件且资料齐全的项目合计9个(锅炉台数合计为33台),拟申请市级支持资金合计385.135万元(汇总表详见附件),我区将同时配套区级支持资金385.135万元。
特此报告!
上海市长宁区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长宁区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长宁区财政局
2019年7月31日
附件下载
长宁区2019年度锅炉提标改造专项支持资金使用汇总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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