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黄浦区委 黄浦区人民政府印发《黄浦区关于加快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机构: 中共上海市黄浦区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5-10

索引号:

SY0024301780201800085

  • 发文机关:

    区府办

  • 发文字号:

    黄委发〔2018〕12号


  • 区委、区人民政府各部、委、办、局,各街道,各区级机关,各人民团体,区属企业集团:

    经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黄浦区关于加快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黄浦区委员会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

    2018年5月4日

     

    黄浦区关于加快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本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加速培育创新发展新动力,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促进黄浦文化创意产业能级提升,为黄浦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全力打响“上海服务”“上海制造”“上海购物”“上海文化”四大品牌,建设世界最具影响力的国际大都市中心城区提供强大的产业条件。

    (二)总体目标

    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产业核心引领区,推进文化创意与相关产业、城市更新的深度融合,打造最优文化创意产业生态环境,着力建设上海国际设计之都、上海国际时尚之都、上海亚洲演艺之都核心区与上海国际黄金珠宝商贸功能区。未来五年,全区文化创意产业对区域经济贡献度高于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同口径比重3—5个百分点。

    ——产业能级更突出。打造以设计、时尚、演艺、黄金珠宝为核心,文化创意与相关产业高水平、深层次、宽领域融合创新,产业生态链完善的发展格局。

    ——产业带动力更强。集聚一批带动性强、潜力大、影响力大的行业领军企业和品牌;汇聚一批思想活跃、创意丰富的文创领军人才,打造若干活跃度高、创新创意能力强的文创群落;建成一批创意活跃、内涵丰富、服务优质的文创产业专业园区(示范区)、示范楼宇(空间)。

    ——产业环境更优。推动文化创意与城区建设、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建成要素齐聚、政策完善的文创产业服务体系,打造充满活力、富有创意、开放包容的城区发展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建设上海国际设计之都核心区

    1.打造设计产业引领优势。聚焦以跨界融合、系统集成为特点的创意设计升级版,不断提升创意创新能力,拓展延伸设计产业链。大力发展规划咨询、概念设计、绿色环保设计等为主的建筑设计业;重点发展集成设计、流程设计、环境设计、智慧生活设计等为主的服务设计业;发展高端综合设计服务等为主的工业设计业,推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发展全过程咨询、数字化精准营销和项目集成服务等为主的广告设计业,积极拓展广告新媒介、展示新技术。(区文创办)

    2.提升设计产业影响力。积极推进设计平台、协同创新平台项目落地,积极争取市级创意设计发布、展示、交易平台落户,着力推动场地、设备设施、数据等创意资源的共享,完善服务功能。争取开展“上海设计”第三方认证试点。依托产业促进中心、行业协会、设计龙头企业举办“江南智造”设计周、设计高峰论坛等活动,促进国际设计交流,提升国际影响力。(区文创办)

    (二)建设上海国际时尚之都核心区

    3.构建新型时尚创意产业体系。坚持引进吸收和自主创新相结合,积极推动时尚服饰设计、时尚数码、时尚家居等领域创新发展。发挥上海时装周平台汇聚效应,积极建设国际时尚设计师集聚平台、时尚品牌国内外发布推广平台、时尚产业“亚洲最大订货季”平台。集聚一批顶级时尚设计大师、工作室。推进时尚设计、咨询、传播、培训等时尚服务业发展,着力构筑集创意设计、展示发布、贸易流通等为一体的时尚产业体系。(区商务委)

    4.打造多维度的时尚展示空间。加强上海国际时尚之都示范区建设,以南京东路、淮海中路“两街”为核心,依托区内商业街区、创意产业园区、秀场等各类载体,注入时尚产业链的各类要素,支持在新天地、外滩、8号桥、世博浦西园区等区域举行时尚品牌的展示、发布活动。结合区内重点商业街区商业结构调整,探索发展商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引进国内外知名时尚品牌首入店、旗舰店和体验店。(区商务委)

    (三)建设上海亚洲演艺之都核心区

    5.优化文化演艺设施布局。加快构筑环人民广场“一中心、五集群”(活力中心以及外滩集群、创意码头集群、世博滨江集群、新天地集群、复兴路集群)发展新格局,按照要素集聚、资源共享的发展理念,发挥区域演艺设施品牌化、集群化优势,坚持市区联动、区域协同,形成演艺产业集聚效应。按照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品质项目、高水准运作的要求,重点推进黄浦文化中心项目。围绕北京东路地区城市更新项目剧场群的功能重新定位升级,发挥中国大戏院、长江剧场、黄浦剧场的联动效应,实现功能互补、错位发展。提升大世界品牌效应,搭建“非遗”国际国内交流平台。(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局、相关区属企业集团)

    6.加快文化演艺主体建设。深化国有文艺院团“一团一策”分类改革,有序推进剧团的改革工作,增强国有文艺院团的市场竞争力。重点落实人民滑稽剧团作为国家级非遗项目“独脚戏”传承单位的责任,推动剧团探索舞台艺术原创,鼓励“独脚戏”在互联网时代的艺术创新。推动中国大戏院与名家名导合作,引进知名导演团队,举行开业季暨国际戏剧邀请展等活动,力争打造成为戏剧孵化基地、演艺高地。(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局、相关区属企业集团)

    7.提高城区文化艺术浓度。实施“黄浦首演”计划,鼓励国内外知名院团和艺术家将原创作品的全球首演、国内首演、上海首演放在黄浦。以政府主导、社会支持、各方参与、群众受益为目标,持续提升城市草坪音乐会、林肯爵士乐、思南读书会等文化品牌活动的影响力。完善公益性专场演出、营业性演出低价票及学生公益票等补贴政策,多渠道鼓励培育市民文化消费,构建社会、企业、市民、政府“四位一体”的文化惠民新模式。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扩大受益面,健全需求对接、服务配送机制,营造良好的文化消费环境。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配送效能,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为城区文化内涵的提升提供基础保障。建设线上线下新型服务平台“黄浦文化云·艺空间”。(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局、相关区属企业集团)

    (四)建设上海国际黄金珠宝商贸功能区

    8.强化黄金珠宝商贸功能。充分发挥黄金交易所、钻石交易所等国家级平台资源优势和豫园地区黄金珠宝产业知名度、品牌集聚度优势,完善上海国际黄金珠宝商贸功能区黄金珠宝采购交易、设计研发、时尚发布、精品展示、品牌消费、综合服务等六大基本功能,进一步集聚黄金珠宝创意设计、检测鉴定机构以及专业人才,加快引进国内外黄金珠宝行业知名品牌总部和旗舰店,加快对接和引进国际、国家黄金珠宝协会等组织,大力引进总部经济、专业金融、技术研发、评估鉴定、知识产权、教育培训、都市旅游等专业服务机构。支持上海宝玉石交易中心向国家级平台发展。(区商务委)

    9.提升黄金珠宝产业附加值。提高黄金珠宝产品设计水准,积极开发新工艺,加强外观、结构和功能设计,引领时尚潮流,提升文化内涵,变买“产品”为买“作品”,推动贵金属首饰及珠宝玉石产业向高端化、品牌化发展,走向国际化。鼓励黄金珠宝工艺美术文化展示、鉴赏体验、个性化订制等营销模式创新。支持黄金珠宝首饰品牌企业的提升,培育新锐首饰设计师品牌。依托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钻石交易所、上海工美艺术品鉴定中心、上海工美艺术品交易中心,打造黄金珠宝商品交易体系和线上线下服务平台。加强市场化专业配套功能,发布国内珠宝首饰业流行趋势预测,形成区域最具市场影响力的价格评估指数。(区商务委)

    (五)打造产业融合创新实践区

    10.助推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大力培育新兴产业,促进“文创+科创”协同发展,加快人工智能、大数据、虚拟(增强)现实、3D打印等新技术的融合应用,积极打造文化创意与科技创新双向深度融合发展新模式,加强跨界融合与创新应用。积极发展动漫游戏、影视后期、网络文学、网络视听等新兴数字内容业态。发挥文化创意在城市更新过程中对城市设计、环境提升的积极作用,通过强化科创办公、休闲娱乐、戏剧文化、金融投资、商业服务等功能,放大中心城区开放便捷、文化娱乐丰富的优势,满足科技精英对社交、休闲、品质等方面的需求。(区科委、区商务委)

    11.助推国际消费城市示范区建设。支持新型文商集合业态发展,发挥文化创意在商贸业态创新和功能拓展中的积极作用,加大传统商业再造转型力度,积极鼓励商业购物拓展文化娱乐、内容消费、展览展示、时尚发布等文化功能,着力推动商业从商品营销向服务营销、从商品购买向综合体验、从商品消费向文化消费转型,积极推动艺术品交易、文化贸易等领域发展。深度挖掘商业载体文化价值和消费的文化吸附力,增强核心商圈、特色商业街区的文化底蕴,建设创意街区、文创地标。依托“艺术商圈”项目持续打造黄浦文化新空间,与区域内思南公馆、新天地、K11等商业体合作联动,聚焦白领群体需求,植入舞台演出、展览展示等文化创意新元素,全面提升实体商店文化体验。鼓励、支持实体书店发展,落实《关于上海市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建立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业态多元、充满活力的新型实体书店发展格局。(区商务委、区文化局)

    12.助推国际品牌之都建设。推进“江南智造”创意产业促进中心建设,扩大“江南智造”品牌效应,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实现产城融合发展。加速名企培育,鼓励创意设计企业参加品牌培育试点,加快培育一批文化创意品牌推进专业咨询机构为企业提供品牌战略管理、营销策划等服务。鼓励区内老字号等传统品牌加快转型升级,注重传承与创新,以融入文化创意元素方式让老字号焕发新生。推动出版企业打造具有竞争力的出版品牌,加速传统出版产业数字化转型步伐,大力实施“互联网+”战略,推进全流程数字化建设,发展版权交易、知识付费服务模式,打造数字出版发布云平台。(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国资委、区文化局)

    13.助推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结合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大力整合文旅资源,发挥红色文化、海派文化、江南文化资源禀赋优势,整合豫园、外滩、新天地等旅游地标资源,推进新型旅游项目开发和旅游纪念品衍生开发,积极培育特色文旅产品和主题活动,塑造黄浦文旅精品品牌,全面提升黄浦旅游的文化内涵和吸引力。鼓励田子坊、苏州河南岸等艺术集聚区打造以艺术体验为特色的都市艺术旅游地标。打造品牌节展活动,提升上海旅游节、上海购物节、上海双年展等大型文化节展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加强商旅文联动。积极为在沪举办的各类大型会展提供高能级配套服务,承办交流展示、高峰论坛等配套活动。积极承办国际级文体交流活动,进一步扩大上海国际马拉松、国际体育舞蹈大赛等一批国际性文体活动的影响力,积极开发引进国际精品赛事,打造标杆性的体育赛事项目。(区旅游局、区文化局、区商务委、区体育局)

    (六)打造产业生态环境示范区

    14.构建新型文创产业载体。推动文创园区进一步提质增效、提升能级,完善产业布局,继续向特色化、专业化、高端化方向发展,打造园区标杆。启动开展示范园区创建工作,继续推进“江南智造”、8号桥、世博城市最佳实践区、老码头等品牌园区的建设工作,营造创新氛围,进一步增强园区影响力和辐射力,实现园区品牌输出。结合城市更新,打造从创意园区向创意街区、创意社区拓展延伸的“三区联动”。搭建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培育一批国际化、品牌化、专业化的文化创意类众创空间,建设科技型文创企业孵化器,推动文化科技企业聚集发展。(区文创办、区科委)

    15.加大金融支撑力度。鼓励金融机构通过信用担保、融资租赁等文化金融综合服务支持文化创意企业发展,支持金融机构开展“补、贷、投、保”联动等金融创新服务模式,积极探索开展无形资产抵(质)押贷款业务。加大资本对接力度,搭建文化金融中介服务平台,推进项目对接、信息资讯等服务。(区金融办、区文创办)

    16.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对文化创意企业商标专用权保护,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健全打击侵权假冒长效机制提升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服务能力,完善版权综合服务体系。鼓励文化创意企业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及上海市试点、示范单位。(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科委)

    17.提升专业服务水平。发挥本区专业服务业集聚优势,整合法律、人才、咨询等各类专业服务资源,加快形成适应文创产业发展趋势的配套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服务专业化程度。(区文创办、区金融办、区司法局、区人社局)

    三、重点区域

    18.外滩世界级文化艺术博览区。加强对外滩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利用,结合城市更新,布局文化艺术空间载体,重点发展外滩源、南外滩区域,大力引进知名拍卖行、文化经纪公司等。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打造博物馆、美术馆、画廊、文博产品展示、小型剧场等文化艺术空间,支持举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准文化艺术会展活动。(区文化局、区商务委)

    19.环人民广场演艺活力区。加快环人民广场剧场群的综合改造,通过新建改建、功能拓展等,力争到2020年活力区正常运营的剧场和展演空间达到40家左右,其中活力中心正常运营的剧场和展演空间数量接近20家,打造最高剧场密度的演艺活力区。发挥外滩、新天地、复兴路等各集群特色功能和比较优势,不断注入新的内涵,培育打造更多特色文化服务项目。(区文化局)

    20.北京东路活力创新街区。加快推进北京东路地区城市更新和转型升级,聚焦“科技创新+文化创意+金融创投”,通过重塑北京东路发展轴的科创核心功能,放大南线南京东路中华商业第一街集聚效应,开发北线苏州河沿线创意设计时尚产业区,借力东翼外滩金融集聚带投融资功能以及再造西翼沿贵州路海派艺术人文深厚底蕴等举措,形成北京东路地区“一核﹒两翼﹒两线”发展格局,建设“苏河南岸、海派硅巷”,打造在国内外具有显著影响力的活力创新街区。(区商务委、区科委、区金融办、区文化局)

    21.豫园文化旅游商贸区。加快推进豫园地区新一轮改造升级,在业态转型升级中加强历史文脉与上海城市文明挖掘,开辟更多文化艺术空间,打造“文化客厅”。办好元宵灯会等传统民俗活动,传承优秀历史传统文化,提供更多优质文化产品,打造融合经典与时尚的“文化豫园”靓丽城市名片。(区商务委、区文化局、区旅游局)

    22.世博浦西园区文化博览商务区。集聚创意设计、文化产业投资等领域的平台型、功能性、高能级主体入驻。引进培育知名创意类、设计类总部企业,优化展览、秀场、论坛等设施配套,加强创意园区与周边街区的融合联动,提升商务区全域文化博览商务功能,打造国际级文化博览创意街区及总部经济高地。(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金融办)

    23.“江南智造”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强化“江南智造”国家级基地的引领示范作用,以建设上海创意设计引领地、上海创意城市实践区为目标,推动文创园区转型升级,打造各类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平台,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入驻。建成2—3家专业园区(示范区),培育一批影视后期制作等技术领先企业,培育5—10个文创楼宇(空间)。(区文创办)

    四、工作举措

    (一)完善工作机制

    24.建立部门协作推进机制。完善区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工作推进机制,每年排定一批任务和项目,对项目建设进行跟踪落实,各责任部门协同联动推进项目实施。(区各有关部门)

    25.建立市区联动工作机制。主动对接市级层面的政策和资源,推动市区共建重点项目落地黄浦。(区委宣传部、区文创办、区文化局)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

    26.推动扩大开放领域。主动对接自贸试验区政策,完善企业准入服务平台,加强对文化创意新兴产业的分析研判,建立符合创新规律的企业准入制度,探索企业名称、经营范围登记、特定行业市场准入等商事制度改革的先行先试。争取互联网、文化等专业服务业领域有更多的扩大开放措施先行先试。(区市场监管局)

    27.完善政府监管模式。运用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推行“双告知”“双随机”抽查、联合惩戒等监管模式。有序推进本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进一步提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水平。(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局)

    28.构建行业标准体系。完善统计分类标准、统计口径,强化对文化创意产业新兴领域的统计监测和跟踪评估。加快文创相关标准的研究和制定,构建全区文创产业信息平台。推动创意产品和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生产。鼓励重点企业、行业组织和中介组织参与国内、国际标准制定。(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创办)

    (三)加快市场主体集聚

    29.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完善招大引强选优工作机制,加大龙头企业、企业地区总部、板块业务总部、研发中心以及创意设计领军人才工作室等招商力度。完善招商政策一口机制和责任机制,发挥区属企业集团招商公司、楼宇园区业主、行业协会等各方招商合力。(区金融办、相关区属企业集团)

    30.加强市场主体培育。引导各类资本进入文化创意产业,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推动形成“1+N”式产业集群,进一步放大文创企业集聚效应。整合区属文化产业资源,打造一家集文化、体育、旅游、娱乐为一体的区属国资文化运作平台,实现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区文创办、区金融办、区人社局、区国资委、相关区属企业集团)

    (四)优化平台服务功能

    31.加强公共平台建设。积极推动研发、生产、技术、咨询、交易、展示、评估、物流、贸易等各类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通过第三方服务平台,为入驻本区的文化创意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创意园区开展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小微企业孵化、贷款担保等专业服务应用推广。率先在全市探索试点文化创意服务券等新模式。利用市场化机制,采取补助、创投引导、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大公共服务平台扶持力度。探索建立区文化创意产业联盟,推动行业协同发展。(区文创办、区科委)

    32.促进文创成果转化。搭建技术交易、产权交易等创新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建立对区域内重点企业、机构的联系服务机制,加强对重大项目的跟踪服务。推动政府部门购买区内文创企业产品及设计,推进公共领域的文创成果展示与应用。鼓励加快高新技术成果向文创领域转化应用,支持企业开发技术上有创新性和独占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技术标准、具有市场潜力的文化科技创新产品。(区科委、区文创办)

    (五)完善政策扶持体系

    33.落实税收扶持政策。落实国家文化产品出口退(免)税政策和跨境服务零税率或免税政策,宣传文化增值税和小微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参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落实相关所得税优惠、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政策。对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创意和设计费用,执行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争取自贸试验区针对文化创意企业有关进口税收政策在本区先行先试,率先复制推广。(税务分局)

    34.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创新区文创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文创园区奖励和补贴等相关扶持政策管理服务模式,加大对关键领域、薄弱环节、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发挥专项资金引导功能。创新财政资金扶持方式,探索以政府投资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发展新兴产业,政府投资基金通过发起或参与市场化文化创意产业基金,提升支持创业创新力度。(区财政局、区文创办、区发改委、区国资委、相关区属企业集团)

    (六)加强人才引进和培育

    35.大力集聚优秀文创人才。争取市相关人才政策在本区先行先试,根据本区产业特点完善人才政策,加大对引进文创产业创新人才的扶持力度。提高海外人才出入境、就业许可等事项办理的便利化程度,加快集聚国际化创新人才。优化人才服务体系,完善人才公寓、医疗服务保障机制,引入人才中介、人才培训等专业机构,提供全方位人才咨询和服务。(区人社局、区文创办)

    36.着力培养文创人才。充分发挥同济黄浦设计创意中学、中国教育学会科创教育发展中心等平台的作用,大力培养提升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文化创意产业相关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建设创意实验室等实践平台,加快培养复合型高技能人才。(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文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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