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08-26
沪科〔2020〕25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降低本市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研发创新成本,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活力,根据《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科技金融保费补贴工作及疫情防控期间利息补贴工作的通知》(沪科〔2020〕69号)的要求,经审核并向社会公示,确定对“上海齐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194家符合要求的单位予以保费补贴,经费总额818.665万元;确定对“上海凯波特种电缆料厂有限公司”等13家符合要求的单位予以利息补贴,经费总额15.7416万元。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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