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港新片区2025年度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奖励申报的通知

发布机构: 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5-06-28

关于临港新片区2025年度中小企业专精特新 发展奖励申报的通知 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临港新片区各镇、各开发公司、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加快推动 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沪自贸临管规 范〔2023〕3号),现就开展临港新片区2025年度中小企业专 精特新发展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具体如下: 一、支持对象 1、符合临港新片区前沿产业导向的科技型企业; 2、2024 年度认定(或复核)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上海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 — 3、未获得过中小企业专精特新政策资金支持。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自申报通知发布之日开放申报,截止至 2025 年7月25日。 (二)申报途径:申报单位在系统登录界面 (https://p.lingang.gov.cn),登录选择“一网通办法人登录”, 再点击选择“法人一证通登录”,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成功后, 选择“线上服务”,点击“办事汇(临港新片区财政促进经济 社会发展管理系统)”按钮,进入申报系统。进入项目申报系 统后,检索政策“企业能级提升”,点击“扶持申报”按钮即 可进入申报页面,网上填写项目申请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附 件资料(上传的附件均须为PDF格式,可上传多个文件)。完 成所有填写和上传后,点击“申报”按钮正式提交。 三、监督管理 我委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临港新片区科技创新支 撑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项目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通过唯 一的“临港新片区财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系统”自主申报。 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 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委或我委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企业、 单位收取费用的,请向我委举报。 申报企业、单位存在弄虚作假或相关不诚信行为的,将按 —2 — 照程序及时上报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征信系统,并在三年内不得 申报享受临港新片区各项优惠政策。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8283264 联系地址:申港大道200号B521室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此件公开发布) 2025 年6月28日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5年6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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